鄂建辦〔2014〕330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住建委,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住建部新頒布的《建築業企業資質标準》(建市〔2014〕159号),有效應對2015年1月1日新标準施行後對我省建築行業發展的影響,根據省住建廳轉發住建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取得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有關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3〕26号)精神,經研究,決定啟動全省二級臨時建造師延續注冊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凡取得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近五年未負有質量安全事故責任或未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年齡不滿60周歲且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并取得繼續教育合格證明的人員,均可申辦二級臨時建造師延續注冊。
二、申報時間
從2015年1月10日起,至2015年3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報程序和方式
(一)申報程序
二級臨時建造師延續由個人提出申請,企業集中申報,經企業注冊地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審查彙總後上報省廳辦理。
中央駐鄂和在省工商局注冊企業的二級臨時建造師,由企業直接向省廳申請。
(二)申報方式
二級臨時建造師延續注冊申請實行網上申報和書面申報相結合的申報方式。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申請系統于2015年1月10日開通。網上申報按照下列方式進行:
1、申請人網上申報:由申請人個人登錄省住建廳網站(網址:www.hbzfhcxjst.gov.cn)“網上政務服務大廳”-→執業資格注冊類-→建造師-→網上申報-→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申請系統-→建造師注冊個人申請入口進行填報。
2、企業網上審核:由所在企業憑企業身份鎖登陸上述網站(建造師注冊企業登陸入口),對本企業有關人員網上申報資料進行審查并上報。網上審查結束後自動生成打印所需申請表。
3、市州網上審查:由各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憑企業資質審核鎖登陸上述網站(建造師注冊管理登陸入口),對企業和各地上報的資料進行網上審查并上傳。網上審查結束後自動生成打印所需審核意見表和彙總表。
四、申報材料
(一)市州建設主管部門上報材料
1、各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關于二級臨時建造師延續注冊受理和審查情況的報告。
2、市州建設主管部門二級臨時建造師延續注冊審核彙總表(系統自動導出),并提供電子文檔(excel格式)。個人申請材料中的編号應與延續注冊審核彙總表的順序編号一一對應,并按順序打捆。
(二)個人申請材料
個人申請材料一律用《檔案袋》裝封,《檔案袋》正面采用《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延續注冊申報材料》頁樣(見附件2)粘牢标示。裝袋材料的份數分别按照《湖北省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實施辦法(試行)第六條規定的份數提供,即申請建築、市政、礦業、機電專業延續的,應當提交《申請表》一式2份和附件材料1份;申請公路、水利延續的,應提交《申請表》一式3份和附件材料一式2份。具體内容如下:
1、粘貼有一寸免冠照片的《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延續注冊申請表》(系統自動生成須有條形碼)(單冊)。
2、申請材料合訂冊,按照以下順序裝訂成冊:
(1)市州建設主管部門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延續注冊審核意見表(見附件1);
(2)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延續注冊申請表;
(3)附件材料:
①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複印件加蓋執業印章(核原件);
②身份證複印件(核原件);
③申請人與聘用執業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複印件(核原件);
④申請人注冊有效期内達到繼續教育要求證明材料複印件(核原件)。
五、有關要求
(一)請各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本《通知》明确的申報範圍、申報程序、申報材料等内容,将已提出延續注冊申請,且符合延續注冊條件的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的有關材料報送至省廳政務服務大廳(執業資格注冊)。
(二)申請人應對本人所提供的申請延續注冊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各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二級臨時建造師延續注冊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及時組織企業申報,嚴格按照本《通知》明确的有關要求報送材料。如在執行過程中有問題,請及時與我廳聯系。
聯系人:省廳行政審批辦公室(執業資格注冊)伍桂花,聯系電話:027-68873430;省廳政務服務大廳(執業資格注冊)申謹謹,聯系電話:027-68873416
網上技術支持:省建設信息中心吳高輝,聯系電話:027-68873052
附件:1、《市州建設主管部門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延續注冊審核意見表.doc》
2、《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延續注冊申報材料.doc》(頁樣)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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