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城)建局:
為加強機制砂應用管理,省住建廳、省市場監管局日前聯合發布了湖北省地方标準《機制砂應用技術規範》(DB42/T 1761-2021,以下簡稱《規範》,具體内容見附件),自2022年1月30日起實施。為有效貫徹落實《規範》,切實保障工程質量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機制砂應用管理
機制砂品質對混凝土、砂漿拌合物的狀态和力學性能具有重要影響。近年來,由于天然砂供應緊缺,機制砂在房屋建築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用越來越廣泛,但機制砂質量參差不齊、進場驗收不規範、配合比設計不科學等問題日益突出,嚴重影響工程質量安全。為此,預拌混凝土、砂漿等生産企業應嚴格執行《規範》要求,工程項目建設、施工及監理等單位應強化機制砂管控,各地住建部門要加強機制砂應用管理,督促各相關單位全面落實《規範》及有關規定,從源頭上把控好工程質量安全。
二、加強《規範》宣貫培訓
《規範》專業性、地域性、技術性強,是機制砂應用管理的重要依據。為指導各地管理部門、各相關企業及從業人員學習、掌握《規範》,省住建廳将适時組織宣講培訓活動,具體安排另行通知。各地住建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銜接做好培訓工作方案和計劃,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貫培訓。相關行業協會可廣泛組織、指導預拌混凝土、砂漿等生産企業,及時開展《規範》培訓活動,确保《規範》規定得到準确理解、有效執行。
三、嚴格機制砂應用過程控制
(一)建立合格供應商名錄。使用單位應按照《規範》要求,對機制砂供應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及生産條件、質量控制、試驗檢測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建立合格供應商單位名錄。機制砂進場時應按規定查驗型式檢驗報告、出廠檢驗報告、合格證等質量證明文件,建立進場驗收台帳,質量證明文件不全的機制砂禁止進場。
(二)加強機制砂質量管控。對進場的機制砂,使用單位應嚴格按進場批次對顆粒級配、泥塊含量、PQI、粉體含量極差、壓碎值等質量控制關鍵指标進行進場複檢,未經複檢或複檢不合格的機制砂嚴禁使用。使用單位應加強機制砂質量統計分析,發現機制砂質量波動較大時應加大抽樣複檢頻率。工程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嚴格落實質量主體責任,建立相應機制,采取有效措施,定期對工程供應預拌混凝土、砂漿的生産企業的機制砂應用情況進行抽查,嚴防不合格機制砂應用到工程實體。
(三)嚴格配合比設計管理。使用單位應根據機制砂類别及質量狀況,嚴格按照有關标準規範進行混凝土、砂漿配合比設計、試配、調整和确定,并嚴格按确定的設計配合比組織生産,确保混凝土、砂漿質量。使用單位在配合比啟用後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驗證,首次使用的配合比還應進行開盤鑒定,當機制砂品種及質量有明顯變化時,應重新進行配合比設計。
四、加強機制砂應用監管
各地住建部門要加強對機制砂應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測,發現使用來源不明、質量不合格機制砂的,或者在機制砂應用過程中弄虛作假、不按規定進行進場複檢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同時,責令責任單位對工程實體質量進行追溯。各地住建部門要積極溝通協調當地經信主管部門,及時通報機制砂應用檢查情況,加強機制砂生産端、使用端的聯動管理。省住建廳将适時開展機制砂應用情況專項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按規定進行查處,并向全省通報。
附件:湖北省地方标準《機制砂應用技術規範》DB42/T1761-2021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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